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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高龄民族文化传承人

1998-02-26 来源:光明日报 罗明成 我有话说

前不久,一批古稀、耄耋的纳西老人在北京音乐厅刮起了一阵强劲的民族古典音乐之风,他们保存、演绎的唐代、宋代音乐令不少音乐权威及传统文化爱好者为之倾倒。

在兴奋、激动之余,这些老人颤颤巍巍的动作及蹒跚的步态也引起了人们的忧虑。热心的人们不禁要问:他们还能演奏多久?他们一旦作古,胜似瑰宝的纳西古乐能否继续得以流传?

回答颇令人欣慰。据悉,云南丽江已成立了大研纳西古乐研究会。为了防止老人们作古后古乐失传,还创办了纳西古乐传习馆,正有计划选择有相应气质的青年人入馆学习,以使纳西古乐真正后继有人。

这也引发了人们对如何保护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思考。事实上,这群纳西老人,属于民族文化传承人的范畴。一般说来,越是高龄的传承人,其掌握、保存的民族传统文化就越丰富和真实。但如果对其掌握的民族传统文化保护、继承不善,一旦他们去世,损失也会越大。目前的情况是,许多优秀的传承人正日趋高龄化,但他们心中或手中的文化珍品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。不少高龄的优秀传承人带着自己的绝活,遗憾地离开了这个世界,而那瑰宝也永远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。因而,保护高龄民族文化传承人已成了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首选切入口,迫在眉睫,刻不容缓。

云南省在这个问题上已有了可贵的尝试。据悉,除了“丽江大研古乐会”,大理还成立了“南诏古乐学会”,吸收了200多位民间老艺人;原中央乐团作曲家田丰在昆明安宁创办了“云南民族文化传习馆”,一批年老的民族歌舞、工艺、习俗传承人集中在这里,向年轻人传授技艺,现已初具规模。这些传习馆、研究会为高龄的民族文化传承人提供了一定的生活和工作条件,希望能使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代代相传而不致泯灭。

有关部门正积极研究、推广云南省在保护高龄传承人方面的作法。初步的设想是,由于高龄的民族文化传承人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,各地应尽快对他们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,拟分成音乐、舞蹈、绘画、工艺、口头文学等门类;组织专门的评定委员会评定确认,授予诸如“民族民间艺术(工艺)大师”之类的称号,提高其地位,奖励其贡献;对他们掌握的传统文化,尽快做成录音、录像资料,认真加以研究,积极进行对外交流;各级政府给予高龄的传承人一定的特殊津贴,保证其生活无后顾之忧;此外,为他们开馆授徒、培养下一代传承人创造良好条件,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接班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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